2020黑龙江牡丹江穆棱市卫健系统招聘49人公告

  • 单位性质:未知
  • 单位行业:未知
  • 单位规模:--请选择--
  • 工作城市:黑龙江省
  • 发布日期:2020-10-14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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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统招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护士岗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放宽至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1、全额单位11人。

(1)穆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人:

①卫生管理、药品管理与公共卫生类专业1人;

②医学检验及相关专业2人;

③计算机类专业1人;

④心理学类专业1人。

(2)穆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宣传站6人:

①医药学类专业3人;

②文史哲学类专业2人;

③会计学及相关专业1人;

2、差额单位38人。

(1)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6人;

(2)麻醉学及相关专业1人;

(3)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及相关专业1人;

(4)中医学及相关专业2人;

(5)药学及相关专业2人;

(6)针灸推拿及相关专业1人;

(7)护理学及相关专业25人。

全额单位按岗位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差额单位按专业报名,考试结束后,按照报考专业,由考生进行选岗,具体选岗方式为:按每个专业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进行依次选岗,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选岗顺序,选岗全程由纪委监督。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穆棱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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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告发布


在穆棱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统招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备相应学科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报考差额单位护理学及相关专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时限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防疫一线医务人员,由考生属地卫健行政部门依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特殊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黑卫人函[2020]56号)文件精神确定,地市级卫健部门核实确认,人社行政部门审核把关;

4、具体岗位报考条件及专业要求详见《2020年穆棱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5、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按相关文件执行,考生应在报名阶段提供有效证件进行现场审核,加分政策有关时限以公告发布日期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不含双休日);

2、报名地点:穆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穆棱市八面通镇长征路32号-人民办事中心11楼);

3、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存档证明、加分政策相关佐证材料、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版免冠1寸照片4张;

4、应聘人员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未达此比例,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批准,需要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的,在原招聘信息发布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以百分计,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及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不使用四舍五入的计算方式。

(三)考核与体检

(四)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最终确定后,在穆棱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以借调、调动、考录等方式离开穆棱市。

六、招聘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的营私舞弊、以权谋私、未按规定履行回避制度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疫情防控

1、省外、省内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生应在考前7天分别提前申请“国务院行程码”或“龙江健康码”,每日进行自我健康观察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试当天接受查验,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穆棱市或市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笔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4、考生在进入考点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37.3℃),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试考点、参加笔试、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

6、考试前,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打印准考证前应签署《健康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8、考点要配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大通量无接触体温检测等设备。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安排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携带必要的设备器材或“120”专用救护车驻点,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

政策咨询电话:0453-3123861

招聘监督电话:0453-3124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