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职业学院

  • 单位性质:未知
  • 单位行业:未知
  • 单位规模:--请选择--
  • 工作城市:黑龙江省
  • 发布日期:2020-12-04 21:14
  • 浏览次数:5224

公告详情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简介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是2002年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短短十余年时间,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和输出了大批人才。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黑龙江省“1+X”证书试点单位、大兴安岭地区产业人才培训基地、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学院占地面积44公顷,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馆藏图书35.7万余册,建有附属医院、综合实训基地、版画创作基地等71个校内实训、实践基地和分布在全国各地的110个校外实习、就业基地,拥有大兴安岭地区检验检测中心及林产品、农产品质检中心等多个科技服务与创新平台,固定资产总值达2.24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超过5900万元。

学院有全日制在校生3065人。有教职工272人,高级职称教师83人,研究生学历教师103人。设有林业管理系、医学技术系、电子工程系、师范教育系、艺术体育系、成人教育部、基础部、思政部8个教学部门,开设森林防火指挥与通讯、林业技术、护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计算机网络技术、学前教育等20余个高职高专专业。学院围绕区域产业发展,重点建设生态建设(保护)、民生保障、产业经济、营销服务、新兴技术五大专业群,建成6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形成了重点引领、特色崛起、辐射带动的专业建设格局。

学院秉持“德能精进,学技双馨”的校训精神,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牵头组建大兴安岭地区职教联盟,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建立了“基于工作过程”、“双证融通”的课程体系,2014年12月,学院成为黑龙江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综合办学实力跻身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前列。2015年7月,学院成功主办黑龙江省高职高专医药卫生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年度工作会议。学院先后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和 “1+x”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考试试点的承办单位。2016年和2019年,学院两次入选高职高专院校综合竞争力全国600强。2020年7月,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张庆伟同志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对近年来学院办学和人才培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我们深知,一所卓越的学校离不开优秀的教师,人才是学校发展之源,成功之本,所以我们学院坚持推行吸纳人才、培育人才、善用人才、善待人才的人才资源管理策略,营造关心人、重视人的良好氛围,将为优秀人才提供富有发展性和挑战性的事业机会,为教师的人生发展构建更加坚实、广阔的职业空间和发展平台,助力每一名来院的教师都能实现自我价值!

站在新起点,迈向新征程。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加强专业建设,提升办学质量,积极创建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肩负龙江振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岗位待遇:

1、 社会保障: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

2、 一次性补助:与我院签订引进协议并在我院工作5年及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补助6万元;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补助3万元。

3、 生活补贴:按学历层次给予3年的生活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

4、 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7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月300元。不享受租房补贴的由学院安排入住专家公寓。

 

二、岗位需求: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急需引进紧缺专业教师一览表

                                                              

序号

需求专业

需求人数

学历要求

应届/往届毕业生

年  龄

知识技能要求

备 注

1

口腔医学

2

本科及以上

应往届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

能满足承担本专业教学需要


2

基础医学

2

本科及以上

应往届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

能满足承担本专业教学需要


3

护理学

2

本科及以上

应往届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

能满足承担本专业教学需要


4

康复医学

2

本科及以上

应往届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

能满足承担本专业教学需要


5

康复技术

2

本科及以上

应往届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

能满足承担本专业教学需要


6

中医学

2

本科及以上

应往届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

能满足承担本专业教学需要


7

生理学

1

本科及以上

应往届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

能满足承担本专业教学需要


8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2

本科及以上

应往届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

能满足承担本专业教学需要


9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1

本科及以上

应往届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

能满足承担本专业教学需要


10

临床医学

2

本科及以上

应往届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

能满足承担本专业教学需要


11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1

本科及以上

应往届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

能满足承担本专业教学需要


12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1

本科及以上

应往届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

能满足承担本专业教学需要


1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

本科及以上

应往届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

能满足承担本专业教学需要


14

电子商务

1

本科及以上

应往届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

能满足承担本专业教学需要


15

冰雪运动专业(滑雪方向)

1

本科及以上

应往届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

能满足承担本专业教学需要

具有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或运动员资质

16

英语

2

本科及以上

应往届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

能满足承担本专业教学需要


17

秘书学

1

本科及以上

应往届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

能满足承担本专业教学需要


18

旅游

1

本科及以上

应往届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

能满足承担本专业教学需要


19

财务管理

2

本科及以上

应往届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

能满足承担本专业教学需要


20

思想政治教育

3

本科及以上

应往届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

能满足承担本专业教学需要


21

中文教育

1

本科及以上

应往届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

能满足承担本专业教学需要


22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2

本科及以上

应往届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

能满足承担本专业教学需要


23

学前教育

1

本科及以上

应往届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

能满足承担本专业教学需要


合计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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