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梅河口市人社局招聘公益性岗位49名公告-黑龙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 单位性质:未知
  • 单位行业: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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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城市:其他
  • 发布日期:2017-07-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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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益性事业发展,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工作。现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单位及岗位如下:

一、公安局交通协管员24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6、零就业家庭成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8、失地农民;

9、大中专毕业生;

10、复转军人。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的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

二、政法委综治巡逻队员8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遵纪守法、有责任心、无劣迹行为,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7人。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不限学历1人。

三、交通局交通协管员5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9、大中专毕业生;

10、复转军人。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的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

四、就业辅导员2名。(双兴镇、山城镇)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的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

五、园林处绿化工1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的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

六、社保局五险扩面征缴员1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

七、消防大队消防协管员6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9、大中专毕业生;

10、复转军人。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的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

八、政务大厅国税征管员2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

报名方式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复转军人证书、就业创业证(复印2、3、6、7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两张近期免冠红底小二寸照片,到市人社局六楼608室、三楼14号窗口报名。

咨询电话:4303033

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3日—21日

2017年7月24日取准考证

录用办法

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3日

特别提示:同学们在应聘时,如遇到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扣押证件、收取培训费用”等不规范招聘的情况,请立刻中止应聘,并将该情况告知招生就业处(0451-86682202/13303662276)或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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