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共3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佳木斯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在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离校一年以上未就业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满足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3、热爱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已领取营业执照、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在聘用范围内;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全程面向社会公开。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6月21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号窗口。
2、资格审查
就业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如果应聘人员存在报名材料不齐全、提供虚假信息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公示与聘用
按考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
四、相关待遇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五、人员管理
按照公益性岗位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
咨询电话:0454-3986562
特别提示:同学们在应聘时,如遇到用人单位 “收取押金、扣押证件、收取培训费用”等不规范招聘的情况,请立刻中止应聘,并将该情况告知招生就业处(0451-86682202/13303662276)或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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