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黑龙江省桦川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00人-黑龙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 单位性质:未知
  • 单位行业:未知
  • 单位规模:--请选择--
  • 工作城市:其他
  • 发布日期:2021-08-17 00:00
  • 浏览次数:1931

公告详情

一、招聘数量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数量为200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拥有桦川县行政区域内户籍,在社区进行失业登记的离校一年以上未就业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满足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3、热爱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已领取营业执照、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按单位形式参加社会保险的不在聘用范围内;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全程面向社会公开。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hc2021gygwzp.ibaoming.net/,报名时间自2021年8月26日8:30至8月28日17:00止

2、资格审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

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三)资格复审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桦川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

四、相关待遇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五、人员管理


按照公益性岗位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咨询电话:0454-3822426


特别提示:同学们在应聘时,如遇到用人单位 收取押金、扣押证件、收取培训费用等不规范招聘的情况,请立刻中止应聘,并将该情况告知招生就业处(0451-86682202/13303662276)或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老师。

                                               

龙职毕业生(lzbys53180123)微信公众号,有最新的招聘信息,欢迎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