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招录毕业生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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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城市:新疆
  • 发布日期:2023-04-11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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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招录毕业生相关内容

一、招录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招录的人员须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品学兼优,志愿建设边疆,服从组织分配;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以后出生);

(五)其他省区市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

(六)身心健康。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生干部、荣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高校毕业生、具有在新疆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招录其他省区市高校毕业生家属或恋爱对象、地区急需紧缺专业毕业生。男性比例不低于70%。

政治立场、道德品行、作风形象有问题或不良反映的,不能列入推荐人选。

二、招录政策

(一)招录人员录用为南疆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其中到村任职2年。

(二)根据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有关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招录人员凭缴纳学费发票,代偿其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学费。

(三)报销招录人员首次进疆交通费(火车、汽车票)。

(四)培训期间,为招录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招录人员到岗后,安排乡镇周转住房,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职数内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有关规定,博士学位研究生安排正科级职务职级;硕士学位研究生安排副科级职务职级。

(七)招录人员的配偶、恋爱对象志愿到新疆工作的,由所在县市组织、人社部门在当地安排适当的就业岗位。招录人员配偶到南疆各类企业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并符合有关条件的,给予相关缴纳保险补贴或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八)对政治立场坚定、德才素质好、经过基层扎实历练和考验、群众公认度高、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特别是一直在困难艰苦地区和吃劲岗位工作,在基层干部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经考察后及时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名单,进行重点跟踪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