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 单位性质:未知
  • 单位行业:未知
  • 单位规模:--请选择--
  • 工作城市:宁夏中卫市
  • 发布日期:2020-05-18 23:14
  • 浏览次数:1921

公告详情

根据中卫市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发展规划和妇幼健康业务需求,经医院会议研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第7次委务会议批准,我院公开招聘13名专业技术人员(备案编)。现将我院2020年公开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中卫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56年,1998年被自治区卫生厅评定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2006年升级为地市级妇幼保健院,2015年与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整合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更名为中卫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为公益Ⅰ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四)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三、报名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必须服从分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者还应符合岗位设置的年龄、学历、学位以及与岗位相关的其他要求等相关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2020年计划招聘13人。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下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中卫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请登录zwsbjy002@163.com下载报名表,登录密码:zwsbjy123456),并将其发送至zwsbjy@163.com,来件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等信息。
(二)报名时间。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至5月31日(星期日),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三)资格审核
1.时间
2020年6月1日(星期一)至6月2日(星期二)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

注:资格审核以公告时间为准,不再以电话形式通知。
2.地点
中卫市妇幼保健院四楼会议室
3.参加资格审核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历次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有发表文章或科研项目者,可携带论文及科研申报申请书等材料原件。
(四)考核方式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所具备的专业技术知识。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比例达不到3:1的,由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减少招聘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的应聘者免笔试,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内容;各岗位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聘用资格。
3.笔试与面试时间。笔试和面试时间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免笔试的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以面试成绩计算;
3.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领导小组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七、体检

(一)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八、录用

通过体检的应聘者,招聘领导小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

九、待遇

一经录用,根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规定,成为我院备案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同工同酬薪酬待遇。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卫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5-7062699

联系人:张老师周老师
邮政编码:755000

十一、相关要求

应聘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报考等行为将取消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应聘者报名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负责。

职位信息

文章来源:https://www.kq36.com/25/129208